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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科技学院青未了剧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9-07    作者:        点击数:

  一、剧场简介

  青未了剧场(下称:剧场)位于学校汶阳书院东侧,于2021年9月正式建成并交付使用,分为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内剧场主要用于中小型文艺演出、会议、报告等活动,内设声光控制室、后台更衣室、化妆间、休息室、舞台以及LED背景屏幕,共有371个观众席。室外为学生活动场地,位于剧场二楼天台,可用于小型交流活动和露天酒会等。

  二、使用申请及条件

  (一)申请条件

  1.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或学生组织团体等均可以申请使用剧场,剧场使用申请条件为对外活动、重要会议、校级活动以及二级学院重要活动。

  2.现场观众满足300人以上的规模方可申请使用剧场。

  3.校级赛事类活动,二级学院不得单独申请使用剧场进行彩排和演出活动(特殊情况需经过向主办方、剧场管理人员协商)。

  4.需要在剧场开展的活动,内容应积极健康。哲学、人文社科类的教学项目,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再提交剧场使用申请。

  5.如果使用单位在申请剧场使用时间上发生重合,将由剧场管理团队介入三方协调,最终根据活动性质、层级决定优先使用者。

  6.连续两次未遵守剧场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剧场的单位,本学期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使用申请。

  7.原则上剧场不接受校外单位租借使用。

  8.启动公共安全响应突发事件时期,暂停剧场的日常审批及正常使用。

  (二)申请流程

  1.需要使用剧场的活动方负责老师,根据活动计划时间至少提前一周(校级重要大型活动、会议及教学安排需提前一个月报备)通过企业微信平台-工作台-审批-剧场使用审批填写并提交剧场使用申请(未在规定有效时间提交使用申请的单位或部门,视作无效申请)。

  2.填写信息时,根据活动实际情况,准确、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备注栏处必须注明活动现场负责老师和突发应急事件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然后保存。

  3.信息保存好后提交申请(剧场管理团队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申请,请保持关注企业微信工作动态)。

  剧场管理服务QQ群:645374100

  三、剧场使用管理规范

  (一)使用要求

  1.使用方负责老师根据申请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剧场→提供企业微信端的《场地使用审批》回执给剧场管理现场负责人→在剧场管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场内设施、设备、环境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涉及使用信誉评价请务必认真检查)→确认完毕,进行剧场使用登记→按照本规定使用剧场→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撤场并清理现场卫生。

  2.剧场安全工作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现场必须有使用方负责老师对工作人员进行本规定意识引导、并参与活动现场的组织、管理与监督工作,严禁由学生代表负责现场工作。

  3.严格遵守剧场申请使用时间,不得迟到、取消或延长使用。

  4.剧场使用单位原则上可以提前24小时进场彩排、调试,彩排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彩排总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特殊情况,需经过和剧场管理人员沟通可延长使用时间)。如因某一时间段内活动密集需要压缩彩排时间的情况,由剧场管理团队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

  5.剧场晚上使用(含彩排)结束时间不得超过22:00(特殊情况,需经过和剧场管理人员沟通可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6.活动使用方负责老师需积极配合剧场管理现场负责人员在安全、秩序、卫生等工作的统一管理,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或不积极配合的,剧场管理现场负责人将有权终止活动进程。

  7.任何形式的宣传内容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报校团委审批后方可使用,活动现场严禁临时更改、增加未经批准和排练的商业宣传活动。

  8.布置场地时,不得使用玻璃胶、透明胶、双面胶等。

  9.需张贴或悬挂的物品,如距离地面150CM以上高度,必须携带梯子和系上安全绳作业,并要求两人以上共同完成。

  10.禁止在幕布上悬挂重物或强行拉动幕布。

  11.未经许可不得在舞台、墙壁上进行钉、贴、画、挂等有损剧场基础设施的不良行为。不得改变剧场原有装修和设备设置。

  12.严禁在剧场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乱接、乱拉电源、改动线路等违反本规定的不良行为。

  13.舞台为木质地板,桌、椅、道具等物品应轻抬轻放,严禁随意拖动。

  14.未经培训和剧场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任何人私自操作剧场设施设备。

  15.活动中出现突发紧急公共安全事件,活动方必须协助、听从剧场管理工作人员指挥,正确引导现场观众情绪,做好疏散、安全防护工作。

  (二)离场要求

  1.活动结束,使用方负责老师需尽快组织工作人员展开散场清理工作,并离开现场。

  2.活动期间产生的垃圾,须由使用单位负责自行清理。

  3.活动结束,须及时带走与本场活动相关的服装、道具以及工作人员自身物品。

  4.现场收拾完毕后,使用方负责老师向剧场管理现场负责人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完成此次场地使用。

  四、剧场观众入场须知

  1.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进入剧场。

  2.请勿携带饮料、熟食、零食等进入剧场。

  3.雨天请勿携带滴水雨伞、雨衣进入剧场。

  4.老人、小孩、精神障碍患者须在监护人陪同下进入剧场。

  5.请勿以书本、书包等物品进行占用空余座位的不良行为。

  6.为保持场内空气清新,请勿在剧场内吸烟。

  7.为保持场内清洁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8.请勿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礼炮等违规行为。

  9.请勿破坏剧场公共设施,一经发现,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10.请勿私自进入剧场声光控制室及舞台左右耳房。

  11.请自觉维护观众席公共秩序,观赏中请保持安静,演出开始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请勿随意喧哗和走动。

  12.使用剧场期间,随身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剧场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13.如遇突发事件,不要惊慌,请服从现场指挥,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撤离现场。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剧场使用信息归整与宣传,活动结束后,使用方负责老师需及时提交跟活动相关的有效资料(图片)给剧场管理存档。

  2.如因教学、校级重要会议需要使用剧场,需提前一个月报备使用申请,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本规定。

  3.非正式演出期间,任何人不准启动空调(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夏季室内温度在28℃以上时,制冷温度设定不低于22℃;冬季室内温度在8℃以下时,温度设定不高于18℃。

  4.为了保障剧场设备正常运作,每月需一到两日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此期间暂停剧场使用申请安排。

  六、使用不当处罚条例

  1.在使用剧场过程中,如因使用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演出事故或安全事故,将追究其个人、单位全责。

  2.连续两次未遵守剧场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剧场的单位,本学期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使用申请。

  3.在使用剧场过程中,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且赔偿金额较小的,相关负责人承担受损物品的全额赔偿。

  4.在使用剧场过程中,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且赔偿金额较大,个人无法赔偿,将由使用单位承担,具体流程如下:使用方负责老师和剧场管理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现场拍照确定损坏级别→由使用方负责老师出具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剧场使用损坏情况说明书(一式两份,并附上申购或维修经费出处的预算编码)→由学校资产管理处会同厂家定损维修或重新申购→维修或申购费用在使用单位部门经费中列支。

  5.未收到剧场使用审批,严禁擅自租借、使用场地,违者将追责活动使用方和剧场管理现场负责人。

  本剧场管理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团委所有。

青未了剧场座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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