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预防、控制疾病传播,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现就我校师生及第三方工作人员禁止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犬、猫、爬虫类、家禽、鸟等)的通知如下:
1、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
2、禁止师生员工及第三方工作人员在校园内饲养宠物。
3、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的教职员工、第三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请自行妥善处理所养宠物。
4、请各院系辅导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预防、控制疾病传播意识,自觉遵守纪律,不在学校内饲养宠物,合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5、饲养的宠物在校内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将依法追究饲养者的责任,饲养者应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6、保卫处、人力资源处与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对校园内饲养宠物现象进行督查。
请广大师生员工、第三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予以支持配合,并互相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6日